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孫良玉通訊員肖華榮)
11月26日,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公布今年第十批終生禁駕名單,孫東祥和李兆朋兩名男性駕駛員分別因“醉酒后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后,構成犯罪”“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構成犯罪”上榜,二人年齡分別為44歲、38歲。截至目前,今年以來我市共有26人被終生禁駕。
終生禁駕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對交通肇事逃逸構成犯罪的駕駛人所作的永久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的行政處罰,意味著駕駛人“終生不得重新考取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能駕駛機動車”。駕駛人被處以終生禁駕處罰主要有兩種情形: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構成犯罪的,二是飲酒后或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若被終生禁駕后仍開車上路,駕駛員一旦被查處,將按照“無證駕駛”給予罰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內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