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
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公開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政務服務事項中介服務項目動態調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德州市政府辦公室組織編制了《德州市市級政務服務事項中介服務項目清單》(以下簡稱《清單》),保留市級政務服務事項中介服務項目59項。
《清單》保留市級政務服務事項中介服務項目59項。凡未納入《清單》的政務服務事項中介服務項目,一律不得作為政務服務的受理條件,各部門、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委托中介服務機構開展服務,也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相關中介服務材料。各部門、單位能夠通過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解決,以及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項,不得設定中介服務。依照規定應由各部門、單位委托相關機構為其提供的技術性服務,由各部門、單位委托開展,不得增加或變相增加申請人的義務。現有或已取消的政務服務事項,不得轉為中介服務。 (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 楚艷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