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湯錦瑤通訊員王偉)
11月7日,德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維護市場價格秩序的提醒告誡函》(以下簡稱《提醒告誡函》),提醒全市各相關經營者及單位,積極配合做好米面糧油肉蛋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保供穩價工作,對違法哄抬價格者最高處罰500萬元。
《提醒告誡函》要求,各相關經營者及單位不得擾亂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杜絕發生五類價格違法行為。這五類違法行為分別是,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擾亂市場價格秩序,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不標明價格、不按照規定的內容和方式明碼標價、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價格違法行為。
市場監管部門對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利用其他手段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造成商品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
在此,希望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進行監督,對發現的價格違法行為及時撥打12345、12315投訴舉報電話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