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吳楊通訊員陳晨)
1月10日16時許,德州市公安局高速交警七大隊執勤民警巡邏至濱德高速47km處時,發現前方一輛京P牌照的小型轎車停在應急車道內,該車只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車后方未放置任何安全警示標志,情況十分危險。
民警見狀迅速將警車靠邊停下,并立即下車查看是否有緊急情況。經詢問,駕駛員是從北京出發去往濱州,想查找個電話號碼,再加上有些不舒服,遂將車停在了應急車道。
此時,旁邊不時有車輛疾馳而過,停在這里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稍有不慎將造成不可挽回的嚴重后果。“前方就是收費站出口了,應急車道是緊急情況下才能停在這,你這是什么緊急情況?就算有緊急情況,也應該在來車方向150米處放置警示牌。”民警嚴厲地對駕駛員說道。
根據相關規定,涉事車主面臨罰款200元、記6分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