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將聘醫保基金社會監督員
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吳楊)
為全面加強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管理,充分發揮好社會監督員作用,實現政府監管、社會監督良好互動,全方位維護醫療保障基金安全,3月7日,市醫保局印發《德州市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據了解,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是指由醫療保障部門公開選聘或定向特聘,自愿參與醫療保障基金監管的社會各界人士。《辦法》明確了社會監督員的選聘條件、主要職責、監督范圍和內容、紀律要求、權利、日常管理等,不僅明確了社會監督員要怎么選、怎么聘,也細化了他們要怎么干、怎么管。
《辦法》明確,社會監督員原則上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專家學者、醫藥機構代表以及具有相關專業知識的人員中選聘。社會監督員應當政治堅定,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堅持原則,公道正派,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具備醫療保障、衛生健康等領域的法律法規、制度政策和業務知識等,具有與履行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職責相適應的健康狀況、綜合素質和能力。
《辦法》規定,社會監督員的主要工作職責是宣傳醫療保障相關法律法規、文件政策、相關知識,對醫療保障部門基金管理、定點醫藥機構提供醫保服務、參保人員獲取醫保待遇等方面進行監督,向醫療保障部門反映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的行為,反饋社會各界對醫療保障工作的意見建議等。
醫保基金社會監督員實行聘任制,聘期兩年,聘任期滿后,根據工作需要,可以續聘。將通過定向選聘或公開選聘兩種方式進行,市民可以依據德州市醫保局在官方網站、新聞媒體發布的招募信息,通過有效方式進行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