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天拖離58輛無牌電動自行車
德州新聞網訊(記者馬樂通訊員張亞磊)8月11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組織開展無牌電動自行車整治行動。
在轄區(qū)重點路口路段、商圈廣場周邊區(qū)域,對發(fā)現(xiàn)的無牌電動自行車、亂停亂放的非機動車一律拖移,同時對無牌無頭盔的共享單車一并拖移,要求共享單車運營商按照規(guī)定為車輛安裝號牌并配備好安全頭盔才可投放運行。
當天上午,一大隊共拖移無牌電動自行車及沒有配備頭盔的共享單車58輛。在此交警提醒廣大市民,駕駛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要懸掛電動自行車號牌,騎乘電動自行車要佩戴好安全頭盔。同時,電動自行車要停放在專用車位內,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