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孫良玉)
16日,來自德州市政府官方網站的消息,《德州市水文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于2022年8月23日經市政府第17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9月14日,德州市人民政府正式印發《關于印發德州市水文管理辦法的通知》,《辦法》自2022年10月14日起施行。
《辦法》共分6章33條,主要明確和規范了規劃與建設、監測與情報預報、資料匯交與管理、保障措施等內容。《辦法》的實施使得水文管理工作有據可依、管理方式方法有據可循,為德州水文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辦法》在內容上吸納了其他省市做法,針對德州區域特色,完善了水文情報預報以及應急響應等內容。在工作責任和工作落實上,規定了水文站網建設規劃的編制和報批流程,進一步細化了水文監測、水文情報預報以及水文監測工作內容和管理要求。
今后,德州市水文中心將以《辦法》的頒布實施為契機,圍繞防汛抗旱、水資源管理、防災減災和水生態保護、應急監測等重點工作,進一步組織實施好水文事業發展規劃,加強水文站網建設和管理,不斷提升水文建設能力,為新時代德州市水文現代化建設作出新的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