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韓菲 黃敏)近日,陵城區法院法官通過多項執行舉措,為當事人追回貨款。
該案中,天津某公司與德州某公司曾簽訂物資采購合同,合同履行后,原告按要求將物資及時送到被告公司,并未發生損壞、延時等情況。
然而,合同到期后,被告卻欠原告貨款130余萬元遲遲不肯支付。經多次催要無果,天津某公司向陵城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及時支付貨款及相關利息。
齊昭森法官團隊受理該案件后,第一時間采取財產保全、賬戶查封等舉措,梳理案件信息,線上線下多方查控。同時,與原、被告雙方分析利弊,告知被告拖延執行應當承擔的法律后果。
經法官多次上門調解,雙方當事人約定時間到庭,并簽署了分期付款調解協議。該案件從申請執行到結案僅用兩天時間,案件審結后,原告收到部分款項。因案件處理及時,被告銀行賬戶也很快解封,解決了企業資金流動問題,當事人權益得到有效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