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我市將在全市范圍內構建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熱線、網絡三大平臺,實現公共法律服務“一站通”、“一線通”、“一網通”。8月17日上午,我市召開新聞發布會,對日前發布的《關于加強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出臺的背景、起草過程、基本框架和主要內容等情況進行介紹。
《意見》提出,我市將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三大平臺建設。實體平臺建設建立與基層綜治平臺溝通交流機制,整合綜治、信訪、公安、法院、檢察院等部門資源,拓寬公共法律服務渠道,充分滿足廣大群眾公共法律服務需求。實體平臺建設原則上采取“前臺后廠”運行模式,“前臺”設法律服務、人民調解、社區矯正等服務窗口,“后廠”設人民調解室、法治宣傳室等功能室。具體包括在縣級建立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在鄉鎮(街道),以司法所為依托,建立公共法律服務站;在村(社區)設立司法行政工作室。
在熱線平臺建設方面,利用全市“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打造集法律咨詢、人民調解等功能為一體的熱線平臺。逐步實現“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與“110”“12345”“12338”等服務熱線對接和聯動。
網絡平臺建設方面,整合市縣鄉村各層級、各職能部門的公共法律服務項目和公共法律服務產品,打造全市統一的網上公共法律服務平臺。探索推動網上公共法律服務大廳與綜治服務管理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共享共用,提高信息資源利用效益。
同時,不斷提高公共法律服務水平。認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扎實開展“法律六進”活動。全面落實《山東省法律援助條例》,取消事項范圍限制,逐步降低援助門檻,把更多的低收入群體納入法律援助范圍。深化法律顧問全覆蓋工程,落實村(社區)法律顧問制度,逐步實現“一村(社區)一顧問”。加強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和專業性行業性調解組織建設,推進個人品牌調解室建設。(晚報記者王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