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記者 鄧靜)日前,我市下發關于做好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權力事項承接落實工作的通知,明確今年第二批取消、承接、下放、調整的市級行政權力事項目錄,市級共取消對應的行政權力事項6項,承接行政權力事項3項,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項目1項。
取消的6項市級行政權力分別為:市住建局的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二級、三級)核準,市水利局的水利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和工程勘察文件審查,市商務局的對外承包工程資格許可初審,市商務局的重點敏感商品、關稅配額管理商品加工貿易進出口和內銷審批初審,市旅游局的導游證核發,市鹽務局食鹽準運證核發。
通知要求,市直各部門單位對取消的行政權力事項,要完善事中事后監管制度,加強后續監管,不得以任何形式變相行使;對承接的行政審批事項,要主動與上級主管部門搞好銜接,制定承接方案,規范審批程序,壓縮辦結時限,切實提高行政效率;對清理規范的中介服務收費項目,要嚴格按照處理決定落實到位。各部門單位要于今年9月15日前完成本部門相關目錄清單的調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