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記者 鄧靜)根據全省統一部署,日前,我市啟動涉企保證金清理規范工作,明確已取消的保證金以及逾期未返或超額收取的保證金必須于今年12月底前全部清退返還。
此次清理規范工作將全面清理規范由行政機關設立、由企業繳納或承擔的各類保證金。沒有法律、行政法規依據的或未經國務院批準的保證金,一律予以取消、一律不得新設。建立保證金清單公示制度,清單外的保證金一律不得收取(完全市場化行為產生的保證金以及金融機構繳納的保證金、保障基金除外)。加快對已取消保證金以及逾期未返或超額收取的保證金進行清退返還,今年12月底前要全部完成。
各級各有關單位須對本地區、本系統、本單位設立的各類涉企保證金提出取消、保留、調整和規范意見。省經信委、省財政廳將匯總各地涉企保證金項目清單及資金臺賬情況,并于今年12月底前形成全省清單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