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 3月6日,記者從市政務服務中心獲悉,市政務服務中心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窗口對齊魯安替(臨邑)制藥有限公司發放了鹽酸特比萘芬、頭孢噻肟鈉等7個藥品品種的藥品銷售證明,這是我市發放的第一份藥品銷售證明。
據悉,自1月1日起,原由山東省食藥監局辦理的“藥品銷售證明”“化妝品出口銷售證明”“保健食品出口銷售證明”下放到市食藥監局辦理。我市食藥監局及時制定了承接方案,理順流程,制作了辦事指南,并將公告和指南在市食藥監局官網和市政務服務網上發布,確保證明辦理工作順利開展。(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張明凱通訊員黃寶蓮 陳漢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