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記者鄭東巖)近日,我市制定《關于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購房貸款權益的實施意見》,治理房地產開發企業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現象,維護繳存職工合法權益,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意見》指出,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房產管理部門要加強市場監管,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商品房時,提供不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書面承諾,并在樓盤銷售現場予以公示。房地產開發企業要認真履行承諾,不得以提高住房銷售價格、減少價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撓、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得要求或變相要求購房人簽署自愿放棄住房公積金貸款權利的書面文件。對限制、阻撓、拒絕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由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整改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書面通知相關職能部門,暫停項目網上簽約和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的資金撥付,同時納入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和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檔案。公積金貸款相關部門要規范貸款業務流程,減少審批環節,壓縮辦理時限。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要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工作;不動產登記機構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抵押登記手續;受托銀行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合同簽訂。
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可通過12345市民熱線、12329住房公積金服務熱線等渠道,投訴舉報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屋銷售中介機構拒絕住房公積金貸款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