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記者尹曉燕)4月16日,記者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今年的住房公積金沖抵工作即將開始,根據《德州市住房公積金委托按年沖抵還貸實施細則》,鑒于5月20日為星期日,沖抵日順延至5月21日(星期一)。沖抵還貸人可以在5月10日前向個人公積金賬戶補充資金用于沖抵貸款。
據了解,截至5月沒有逾期才能夠沖抵,否則不能沖抵;5月當月首次還款及5月放款的無法沖抵;如果某筆貸款尚未還過首期,則不對沖;職工賬戶凍結、職工轉移在途、職工提取業務未做完的不對沖;主貸人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保留當前月繳額的3倍公積金余額,否則不沖抵;主貸人和共同借款人各自除去3倍月繳額后,總沖抵額必須超過月還款額的3倍,否則不沖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