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記者馬樂)為加強文物保護,傳承優秀歷史文化遺產,我市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起草了《德州市文物保護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為提高立法質量,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反饋時間截至6月16日。《德州市文物保護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適用于全市行政區域內文物保護、利用、管理及其相關活動。在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內,禁止攀爬、踩踏、刻劃、涂污等破壞、污染文物本體及其附屬物;禁止修建人造景點;禁止擅自進行爆破、鉆探、挖掘等作業或者栽植、移植大型喬木和修建構筑物;禁止建窯、取土、采石、挖渠、鑿井、開礦、毀林、排污、深翻土地等。在工程建設中,發現文物或者疑似文物的,施工單位應立即停工,保護好現場,及時報告。縣(市、區)文物行政部門應立即通知公安機關保護現場,并在七日內提出處理意見。發現的文物屬于國家所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哄搶、私分、藏匿。
市民對此如果有好的建議,可于6月16日前,聯系市法制辦進行反饋。聯系電話:0534-2687409,傳真:0534-2687081,電子信箱:dzfzblfk@163.com。也可將書面意見反饋至市法制辦立法科,地址:德州市東風東路1566號新城綜合樓C區24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