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期)受理編號交辦問題基本情況行政區域污染類型調查核實情況是否屬實處理和整改情況責任人被處理情況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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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城區滋鎮葛家村村民呂某某在原大隊部院內養豬(規模大約幾十頭),養豬產生的糞便流到街上,造成環境污染,氣味擾民。該村民在院內還建有電子設備廠,車間環境差,生產廢氣造成污染,影響現場工人健康。陵城區固廢、大氣
經現場檢查,該養豬戶在原大隊部院內東側房內養殖了9頭母豬,8頭豬崽,共計17頭豬,該養殖戶位置屬于限養區,院落比較整潔,配建有沉淀池,養殖糞便、廢水流入沉淀池,定期清運還田,每3天清一次欄,糞便立即還田,經現場核查未發現有養殖廢水和糞便外排。該養豬戶在原大隊部院內西側房內建有電子來料加工,已辦理環保備案(備案號:201737142100000325),現場有10名工人,生產工藝為:電子線-刀切-脫皮-打結-成品,該工藝無生產廢氣,房內環境整潔,經檢查現場無異味。為進一步核實情況,工作人員走訪周邊居民進行核實情況,周邊居民稱未有異味擾民現象。否 無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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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河縣焦廟鎮原供銷社院內有一生產家具的木制品加工廠,生產加工過程中產生的粉塵、噪聲影響周圍居民及焦廟鎮中心小學師生。齊河縣大氣、噪聲
經調查核實,來電人反映的問題不屬實。該廠位于焦廟鎮原供銷社院內,2017年11月13日,齊河縣環保局接到《微信平臺71111371400020804號受理單》,反映該廠未辦理環保手續,當日縣環保局、焦廟鎮組織執法人員到場查處并取締該廠。2018年3月5日,中央環保督察組到場督察該信訪案件整改情況。 8月28日,接省環保督察組第二組7-112編號交辦件后,分管縣領導帶領縣環保局、焦廟鎮負責同志第一時間到場檢查,發現原廠區已被清空,沒有生產設備及原料,現場未發現生產情況。否 無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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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云縣尚堂鎮東郎塢村東南角有一處廢棄魚塘,水特別臟,無人清理,有人傾倒生活垃圾。慶云縣水、垃圾
群眾反映的“廢棄魚塘”位于尚堂鎮東郎塢村東南角,為一處自然坑塘,與外界不連通,坑塘水主要為雨水和地下水。坑塘周邊長滿雜草,坑塘西邊堆放有少量柴草。因富營養化,坑塘內水草、浮萍較多,感官較差,水面有少量泡沫、塑料袋等垃圾,主要來自于隨雨水進入和風吹。該坑塘由慶云縣城鄉環衛托管方桑德環衛公司定期進行清理,現場未發現“有人傾倒生活垃圾”現象。
2018年8月28日,縣環保局監測站對該坑塘進行了現場取樣,經檢測,該坑塘水質化學需氧量濃度45mg/L,氨氮濃度1.07mg/L,監測數據顯示,該坑塘水質較好。綜上,舉報人反映情況不屬實。否 無 無
(轉下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