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
9月25日,記者從市民政局獲悉,為加快我市社會組織管理制度改革步伐,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日前,市委、市政府印發《關于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實施意見》通知。下一步,我市將大力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
據了解,我市將鼓勵支持城鄉社區加快發展便民服務、養老照護、公益慈善、促進和諧、文體娛樂和農村生產技術服務等類型的社區社會組織。重點培育為老年人、婦女、兒童、殘疾人、失業人員、農民工、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困難家庭等特定群體服務的社區社會組織。
針對此類社會組織,可適當降低準入門檻,對符合登記條件的社區社會組織,優化服務,加快審核辦理程序,并簡化登記程序;對達不到登記條件的社區社會組織,由街道辦事處加強分類指導和業務指導。鼓勵在街道(鄉鎮)成立社區社會組織總會,發揮管理服務協調作用。并依托街道(鄉鎮)綜合服務中心和城鄉社區服務站等設施,建立社區社會組織綜合服務平臺,為社區社會組織提供組織運作、活動場地、活動經費、人才隊伍等方面的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可探索在城鄉社區層面建立社區社會組織孵化機制,設立孵化培育資金,建設社會組織孵化服平臺。采取政府購買服務、設立項目資金、補貼活動經費等措施,加大對社區社會組織扶持力度。(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 湯錦瑤 通訊員 齊何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