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 為激勵廣大農民工為打造鄉村振興的齊魯樣板做出積極貢獻,根據《山東工會參與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十項措施》,德州市總工會日前制定出臺了《市級“農民工之星”評選辦法》。
據了解,市級“農民工之星”主要從成功創業的農民工和參與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單位農民工中擇優選定。其中,成功創業農民工占比不低于60%。農民工創辦或工作的企業、農民合作社、農業園區、特色小鎮、區域性行業性合作組織等應在相關部門備案,正常運營,生產經營主體在鄉村,或雖位于城市但直接參與鄉村發展建設且發揮作用明顯。
成功創業的農民工企業直接吸納10人以上就業或帶動周邊群眾就業50人以上。優秀農民工應在鄉村振興戰略實施中業績突出,有一定的示范帶動作用和較好的社會影響力。創新創業理念先進,勇于探索實踐,掌握現代科技知識和經營管理知識,具有較高的技能業務水平和經營才干,企業發展相對穩定,具有較強市場競爭能力和高成長性。
另外,積極支持鄉村振興建設,主動吸納就業,多種形式支持創業,在推動鄉村振興戰略實施上事跡突出,社會影響較大。熱心公益事業,真情回饋社會,積極推動節能減排、環境保護、推動綠色發展,在帶動當地產業發展、資源利用、民族文化傳承等方面有較突出貢獻。
在評選程序上,從縣級“農民工之星”中擇優向市總工會推薦。市總工會組織相關人員組成考核組,對各縣市區總工會推薦人員進行考核評定,命名市級“農民工之星”,從中選樹十佳農民工之星授予德州市五一勞動獎章,并給予一定以獎代扶資金。(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鄭乃春通訊員張圣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