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趙祜昊通訊員張群)
8月19日,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遠程視頻系統,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聊城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張同村受賄一案。德州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張同村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德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1997年6月至2019年春節,被告人張同村利用擔任陽谷縣副縣長、縣長、聊城開放開發綜合試驗區、聊城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撥付、土地使用權審批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本人直接或通過他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967萬元,依法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張同村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發表了辯論意見,張同村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據悉,本次庭審共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各界群眾10余人旁聽。庭審結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