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董天力 通訊員 孫瑋 趙明明)為推進行政審批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引導企業群眾用信守信,近日,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印發《德州市創新“失信制約人”管理機制構建“信易批”極簡審批模式工作方案》,按照高效便民、風險可控的原則,創新“失信制約人”管理機制,全面推廣信用+審批改革成果,打造德州特色“信易批”服務模式。
市行政審批服務局按照守信情況,在行政審批領域將申請人分為守信申請人、失信制約人、失信懲戒人三級進行管理,其中,守信申請人、失信懲戒人按信用聯合獎懲辦法執行。
“信易批”極簡審批適用類型包括容缺型、承諾型和綠色通道型。符合信用條件的申請人,可通過容缺受理、容缺辦理、承諾即可開工、承諾即可經營、承諾即可換證、承諾即免現場、承諾即可備案的方式,辦理相關流程手續,還可申請快速辦理、專人幫辦、免費代辦、免費郵寄、并聯審批、上門服務等便利服務。
在辦理行政審批中,對于有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申請行政審批被核實尚不構成行政處罰的、隱瞞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行政審批被核實尚不構成行政處罰的、實施“容缺受理”審批后未按期限提報申請資料經催告后仍未提交的等行為的申請人,將被列入失信制約人名單管理,不得享受綠色通道、容缺受理、告知承諾等行政便利措施。同時,具有審批職能的有關部門會將失信制約人信息推送至事中事后監管部門、信用官方網站、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形成行政審批領域“一處失信,處處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