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臺促進商用汽車消費實施細則
個人最高可申領7000元消費券
德州新聞網訊(記者任立松通訊員許書新)近日,市工信局會同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統計局聯合制定出臺《德州市促進商用汽車消費實施細則》,推動我市商用汽車消費市場復蘇回暖。《實施細則》按照“政府扶持、企業讓利、百姓實惠”的原則,聚焦受疫情沖擊較大的商用汽車銷售行業開展促消費活動,活動從6月12日開始持續至6月30日。
《實施細則》提出,對在市內購置新能源商用汽車(二手車除外)并上牌的個人消費者,購置20萬元(含)以上的,每輛車可申領6000元消費券;以報廢舊商用車在市內購置新商用汽車(二手車除外)并上牌的個人消費者,購置20萬元(含)以上的,享受原有優惠基礎上,可再申領1000元消費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