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記者王志冕)日前,我市啟動2024年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工作,積極鼓勵各參保單位不裁員或少裁員,更好發揮失業保險穩就業促就業功能作用。
參保企業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20%的,可以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60%返還。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中小微企業政策執行。政策執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穩崗返還資金將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降低生產經營成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