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記者 井璐 見習記者 王德鵬)日前,省教育廳公布試點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學校學分互認學籍互轉的通知。德州市作為試點之一,從今年9月起到2016年9月,將選擇部分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對口開展試點。
根據通知,中職生和高中生學籍互轉按照自愿原則,普通高中或中等職業學校的學生結合自身實際,經過測試可從普通高中轉入中等職業學校或是從中等職業學校轉入普通高中學習。原則上轉學應在一年學習后進行,根據學習能力基礎轉入合適年級,學生在轉入學校繼續學習兩年后成績合格頒發轉入學校畢業證書。
同時,試點學校之間學生能互相選修課程,普通高中學生在中等職業學校修習相關課程獲得的學分,計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可免修普通高中相關選修課程;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在普通高中修習文化課程獲得學分,可免修中等職業學校有關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