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州新聞網訊 (記者 鄭東巖 通訊員 高忠祥 李小美)12月10日,由德城區檢察院適用“輕刑快審”機制提起公訴的宮某某盜竊案,經法院簡易程序審理作出一審判決。該案從公安立案偵查到法院宣判只用了25天,比正常的司法程序節約了5個月的時間。
??? 據了解,隨著《刑訴法》的修改及勞教制度的取消,一些以前沒有進入提請逮捕環節的輕微刑事案件進入到審查逮捕程序,導致刑事案件不捕率較高,浪費大量的司法資源。今年以來,為完善辦案協作機制,提高訴訟效率,依法快速辦理輕微刑事案件,市檢察院在深入調研論證的基礎上,會同市中級人民法院、市公安局,聯合會簽了 《關于依法快速辦理輕微刑事案件的實施意見》,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實施。目前,全市已辦理“輕刑快審”案件23件,平均每案節約辦案時間4個月左右。
??? 據介紹,“輕刑快審”機制即對于案情簡單、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且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輕微刑事案件,在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確保辦案質量的前提下,簡化工作流程,縮短辦案期限。按規定,公安機關對以上案件在立案后7日內偵查終結并移送審查起訴,檢察機關在7日內作出決定,法院一般在10日內作出判決,特殊情況延長至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