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晚報記者 鄭乃春 通訊員 馬俊凱)近日,記者從全市供銷工作會議上獲悉,今年,我市供銷部門將圍繞當地主導產業和主要農產品,以大田作物托管服務為切入點,通過農業科技和系列化服務,促進全市農業轉型發展。2014年,全市供銷社土地托管服務面積力爭達到80萬畝。
據了解,今年市委1號文件著重指出要“深化供銷社改革,完善‘流轉式’、‘訂單式’、‘參股式’全托管服務方式,推進‘菜單式’半托管服務,提高農業組織化程度”。按照“供銷主導、多方參與、統一運作、合同管理、政府支持”的運作模式,積極組織開展土地全托管和半托管服務,大力推進現代農業服務規模化。全托管主要以“流轉式”、“訂單式”、“參股式”三種方式,開展耕、種、管、收、售等農產品生產經營全過程跟蹤服務。半托管也可稱為“菜單式托管”,主要圍繞耕種、澆水、病蟲害統防統治、統一收獲、統一儲存銷售和深加工等幾個關鍵生產環節提供社會化服務,服務對象主要針對家庭農場、種植大戶、合作社和農業企業等經營主體。
德州市供銷社的相關負責人表示,開展土地托管要加強與農業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戰略合作,為服務規模化提供科技支撐。在村級建設綜合服務社(綜合服務中心),為農民提供公益性、經營性相結合的綜合性服務,使其成為供銷社為農服務的“橋頭堡”。對供銷社實行托管服務的片區,優先安排土地綜合整治、水利設施配套、田間林網建設、高產模式推廣等工程項目,優先安排農機購置補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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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托管的三種形式
“流轉式托管”,主要由基層供銷社、村“兩委”和種糧大戶領辦合作社,村“兩委”在農民自愿簽訂合同基礎上,將農戶土地適度集中,交由合作社托管,農民按照約定產量或收入取得收益;將土地托管收益的10~20%給村集體,剩余增產增效收益全部留給合作社。“訂單式托管”,主要按照比市場優惠的價格,對所有生產環節“打包”收取費用,由供銷社領辦的農機合作社承擔全程托管任務,正常年份確保一定產量,土地產出全部歸農戶所有。“參股式托管”,主要發揮供銷社規模化服務優勢,由其領辦的合作社和龍頭企業向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市場主體參股,提高農業的產量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