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 (記者 李根)日前,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市直機關會議費管理,節約會議經費開支,《德州市市直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出臺。
《辦法》規定,會議分一、二、三類。以市委名義召開的一、二類會議,需經市委常委會議或市委書記批準。市人代會、市政協全委會及市級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和人民團體的代表大會,按照法定程序和時間規定召開,需報市委審批。以市政府名義召開的一、二類會議,需經市政府常務會議或市長批準。嚴格控制以市委、市政府名義舉行的會議,各單位二類會議原則上每年不超過1次。
《辦法》要求,各單位應當大力壓縮會議會期,一類會議按照市委、市政府批準的時間,根據工作需要從嚴控制;二類會議不超過2天;三類會議不超過1天。各單位召開會議應當改進會議形式,傳達、布置類會議優先采取電視電話、網絡視頻會議方式召開。參會人員以德州市單位為主的會議不得到德州以外召開。
會議費實行預算管理,一會一結算,各單位負責人對發生的會議費的真實性負責。支付以銀行轉賬或公務卡方式結算,禁止以現金方式結算。會議用餐安排自助餐或工作餐,要嚴格控制菜品種類和數量,不提供高檔菜肴,不安排宴請,不上煙酒;會場一律不擺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