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州新聞網訊(記者 韓超)7月16日,德州市政府下發通知,進一步規范商品房預售行為,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
??? 通知要求,在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未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擅自開工建設的項目,由國土部門責令停工整頓,處罰到位后,補辦相關手續。對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開工建設或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項目,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對未取得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建設的項目,由住建部門和城管執法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 通知規定,加強房地產預售廣告發布管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未取得預售許可前,不得在新聞媒體發布項目預售廣告。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后發布預售廣告的,必須在廣告中載明預售許可證號。
??? 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的開發項目,開發企業不得以內部認購、預訂、排號、發放VIP卡等形式變相預售,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定款等性質的費用,不得舉辦任何形式的房地產展銷活動。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取得預售許可證而非法預售或者變相預售商品房的,房管部門要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沒收違法所得,處以3萬元以下或已收取預付款1%以下的罰款。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的開發項目,開發企業不得對外開放銷售場所。已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的開發項目,要在銷售場所顯著位置將房地產項目開發經營權證明、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及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等信息予以公示。
??? 積極拓展房地產信用檔案功能和覆蓋面,把信用檔案作為考核開發企業資質的重要依據,將企業銷售行為、違法違規行為、信息公開等情況記錄信用檔案。對違法建設、違規預售的開發企業列入黑名單,造成惡劣影響的嚴肅查處,直至吊銷開發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