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啟動試點,2015年全部改革到位
■逐步取消醫院行政級別,實行院長聘用制
■建立科學補償機制,調整醫療服務價格
■實行藥品集中采購,加強配送使用監管
德州新聞網訊(記者 張睿 通訊員 杜興堃)9月13日,我市推進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實施方案出臺。從今年10月1日起,樂陵、齊河、慶云3縣市將全面啟動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從管理體制、價格機制、藥品采購、醫保制度等方面綜合改革,以破除“以藥補醫”;到2015年,縣級公立醫院全部改革到位,力爭縣域內就診率達到90%左右,基本實現大病不出縣。
逐步取消縣級公立醫院行政級別。到2014年底,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人不得再兼任公立醫院領導職務。落實縣級公立醫院獨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經營管理權,探索建立理事會、管委會等法人治理結構。采取公開選拔、社會招聘等方式遴選院長,實行院長聘用制。同時,合理配置醫療衛生資源,每個縣市區重點辦好1至2所縣級公立醫院(含中醫醫院),30萬人口以上的縣市區至少有1所醫院達到二級甲等水平;對未設置中醫醫院的縣市區,要加強其綜合醫院中醫科、中藥房建設。
建立科學補償機制。取消藥品加成政策(中草藥、中藥飲片除外),將補償由服務收費、藥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補助改為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醫院由此減少的收入,通過調整醫療技術服務價格和增加政府投入,以及醫院加強核算、節約成本等多方共擔。合理提高診療、手術、護理、床位和中醫服務等項目價格,降低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和高值醫用耗材及藥品價格。調整后的醫療服務收費按規定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
實行藥品集中采購。縣級公立醫院所用基本藥物和常用藥品,納入省級集中采購,減少藥品流通環節,合理控制藥品價格;縣級公立醫院的高值醫用耗材要納入省級集中采購平臺,統一采購。加強藥物配送使用監管,保證藥品質量。同時,鼓勵患者自主選擇在醫院門診藥房或憑處方到零售藥店購藥。將中醫診療技術項目、中藥飲片和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批準的治療性醫院中藥制劑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支付范圍。參保人員使用中醫藥治療的,醫藥費用報銷比例提高10%。
同時,建立適應行業特點的人才培養制度,到2020年,新進入縣級公立醫院的醫生必須經過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實施專科特設崗位計劃,引進或培養急需高層次人才、縣域學科帶頭人,通過政府給予政策支持、職稱晉升、榮譽授予等措施,吸引和鼓勵優秀人才到縣級醫院長期執業。增強護理人員力量,醫護比不低于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