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開始,德州市實施公積金新政,擴大公積金使用范圍,租房、重大疾病、償還商業住房貸款均可提取
相關新聞:
昨日德州公積金沖抵還貸
“張先生,您好,您本次公積金沖抵20000元,抵后公積金余額1000元,剩余貸款本金30萬元……”5月20日下午,德城區某事業單位的張先生收到一條短信,這是市住房公積金沖抵還貸完成后,給市民發的一條確認短信。
據了解,目前我市執行的按年沖抵還貸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沖抵后職工的還款年限不變,降低每月月還款額;另一種是月還款額不變,縮短貸款年限。例如,2013年第一次辦理,由市中心提出對沖方案,銀行分期分批通知貸款人辦理。從2014年開始每年的5月20日從沖抵還貸人的繳存賬戶中將存儲資金沖抵公積金貸款本金,不提取現金。
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介紹,公積金沖抵還貸首先用于還清5月份當月的房貸,然后在預留三個月公積金的基礎上,其它余額將用來償還本金。對于用于公積金貸款買房的市民來說,可減少每月還款的壓力或減少還款年限。
此外,在按年沖抵還貸時,提取還貸人的繳存賬戶保留不少于最近3個月月繳存額之和的余額后,共同沖抵人的余額之和大于月還款額的三倍的,可直接用賬戶內余額沖抵貸款本金。沖抵金額不足的,沖抵業務將延遲到賬戶內金額達到規定后的年份沖抵。
以經濟技術開發區某事業單位李先生為例,他2014年在開發區買了一套房,貸款25萬,20年,月還貸款1605.34元。公積金賬戶顯示,每月公積金746.16元,個人余額:5466.64元,繳存賬戶保留三個月月繳存額之和為2238.48元,去掉繳存賬戶必須預留,剩余3228.16元,已經不足月還貸款的三倍。因此,李先生沖抵還貸未成功。
記者從德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今年的沖抵還貸工作于20日下午5點半結束,沖抵還貸17756筆,合計2.21億。和去年相比,今年沖抵還貸的人數增加了3256人,數額增加了0.48億元。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醒,貸款人有閑置資金,希望提前部分還款的,可向個人公積金賬戶補充資金用于沖抵,須在每年5月10日前完成,5月10日后補充的資金,沖抵延遲至次年沖抵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