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經開區法院創新道交糾紛審理新模式
案件隨庭執行 賠償當場兌現
德州新聞網訊(記者董建新通訊員宋坤濤馬凱麗)“賠償當場兌現,省了后續的麻煩。”8月20日,德州經開區法院法官審結一起交通事故糾紛,并通過隨庭執行的方式當庭履行完畢。事后,案件當事人李某專程為辦案法官送來錦旗表示感謝。
原來,宋某駕駛車輛與李某駕駛的汽車發生碰撞,造成兩車損壞。經交警部門認定,宋某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然而,雙方對賠償標準、車輛維修費用等爭議較大,李某將宋某告上法庭。
案情并不復雜,但處理不當容易引發后續糾紛。法官結合事故發生原因、損害結果等綜合分析,從雙方利益出發,對當事人進行釋法說理,分析利弊。最終,通過反復溝通、確定賠償數額,雙方達成調解合意并隨庭執行,宋某當庭支付賠償款。
今年以來,德州經開區法院在辦理道交糾紛時創新開展預告知+全引導+促保障的隨庭執行工作模式,充分發揮德州道交智能法庭就地審理、就地執行優勢,探索執源治理工作新舉措。工作開展以來,共辦理道交隨庭執行案件912件,占結案總數71.3%,平均節約用時43.75%,執行到位率、執行完畢率同比上升33%。
依托道交一體化平臺,德州經開區法院在訴前調解及立案階段引入分流機制,通過系統抓取事故、醫療、保險等信息,對案件進行初步審查、篩選、分流,對適宜隨庭執行的案件進行精準鎖定并建立追蹤臺賬。引入前置溝通機制,辦案法官對小案、簡案提前介入、中途化解;對程序復雜、爭議較大案件進行篩選,增加調解人員與調解環節,提升調解強度。通過道交一體化平臺“賠償計算器”,法官及時為當事人列出賠付標準及大致理賠數額,給予當事人合理預期,促進雙方達成合理的調解方案。
如何引導當事人積極配合?德州經開區法院優化法律文書撰寫樣式,庭審中增加詢問當事人履行賠償義務信息環節,審理階段送達法律文書的同時一并送達《自動履行義務告知書》,明確拒不履行義務風險告知內容。同時,當庭向當事人及其家屬發放《督促履行倡議書》并予以釋明,督促被執行人主動履行。
在審理中,法官指導原告當庭填寫執行申請書并當場制作裁判文書,書記員在生效后十日內聯系案件當事人了解給付情況。建立信用修復機制,為進入執行程序前自動履行完畢的當事人出具《自動履行證明書》,在3日內將查封、凍結的財產解封,恢復信用,帶動形成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的良好氛圍,縮短解封周期30%。目前,德州經開區法院組建了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執行督促員的“N+ 1”執行督促團隊,在出具法律文書后,執行督促員及時為當事人提供判后答疑,在厘清判決賠付內容的同時督促其履行賠償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