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幣被拒收了怎么辦?
央行告訴你:7月13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公告稱,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現金,依法應當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
人民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包括紙幣和硬幣。人民幣體現了國家信用,是最基礎、最廣泛使用的支付工具之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以人民幣支付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債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
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8〕第10號
為維護人民幣流通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規范旅游、餐飲、零售、交通運輸等行業以及行政事業、公共服務等領域的現金收付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包括紙幣和硬幣(以下統稱現金)。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現金,依法應當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
二、在接受現金支付的前提下,鼓勵采用安全合法的非現金支付工具,保障人民群眾和消費者在支付方式上的選擇權。經自愿、平等、公平、誠信協商一致,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方式、無人銷售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履行法定職責,且不具備收取現金條件的,可以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銀行業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要求或者誘導其他單位和個人拒收或者采取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
三、任何單位和個人存在拒收或者采取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一個月內進行整改。整改期限屆滿后仍然存在上述違法違規行為的,由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為什么要整治拒收現金行為?
中國人民銀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出臺整治拒收現金公告,進一步規范社會經濟主體對支付方式的選擇和應用。
一是有利于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人民幣現金是法定貨幣,體現國家信用,是最基礎最廣泛使用的支付工具之一,公眾對現金支付方式高度信任,保證人民幣現金的順暢流通是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的基本要求。
二是有利于鼓勵多元化支付方式和諧發展,目前已經形成現金、銀行卡、互聯網支付和移動支付并存的多樣化支付工具體系,不同的支付工具各有優勢,較好地滿足了不同市場主體的支付需求,應該和諧發展。
三是有利于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公平交易的核心原則是保障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的權利,我們要維護全體消費者特別是那些不習慣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的群體選擇支付方式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