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扎根鄉鎮的派出基層法庭,涉及的雖然大多是一截墻頭、半畝麥田、幾百塊錢賠償款的民生小事,案子沒大小,老百姓的事就是大事,當事人的事就是大事。趙立梅2017年到黃河涯法庭工作后,無論條件多艱苦,困難有多大,她都以飽滿的工作熱情和忘我的奉獻精神,一心撲在工作上,她說:“因為熱愛,所以選擇,因為選擇,所以無怨無悔。我要扎根基層,用心當好‘農民法官’。”
趙立梅為自己定下一條規矩:每個發生在農村的案件,都必須親自到現場查看。對于相鄰關系、建房糾紛、農村承包合同糾紛、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更是堅持現場必去、四鄰必訪。為了讓鄉親們能聽懂法律語言,她還把常用的法律名詞譯成當地口語,讓鄉親們一聽就懂。她的性格中有一種不服輸的倔強,她辦事快節奏、不拖沓,年均審理400多起案件,是全院公認的“辦案標兵”。
2021年1月28日,距離春節僅剩13天,黃河涯鎮的47名農民工因磚廠拖欠工資,訴至法庭維權。趙立梅第一時間帶領黨員干警制定調解方案,多次調解未果后,她當下決斷:“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共同解決關鍵矛盾,先讓農民工拿到錢好好過年!”1月30日10萬到位、2月2日10萬到位、2月7日7萬到位、2月8日最后10萬到位,2月8日下午錢就發到了農民工手中。春節將近,趙立梅的果斷處理讓農民工趕在春節前拿到了自己血汗錢。
在趙立梅的帶領下,黃河涯法庭黨支部的黨員們全部辦事快節奏、不拖沓,能今天辦完的事情決不拖到明天,凝聚力、向心力不斷提升,每年調處糾紛1000余件。
趙立梅注意用群眾聽得懂的語言、好接受的方式解決糾紛,以暖心的微笑、耐心的傾聽、貼心的話語,推進問題的解決,在實現法律公平和正義的同時,在處理方式上達到情理的交融和平衡。趙立梅曾在一起撫養費糾紛案中飽含深情地寫下判決書:“一次性支付的撫養費割不斷父女之間的血脈親情,一次性支付的撫養費割不斷父親對女兒的法定撫養義務。”這是一起離婚15年的父親拒絕再次給付撫養費的案件,這位父親一度情緒激動,堅決不同意再支付。想起未成年人小芳的生活困境,趙立梅多次跑到小芳父親家中用父女親情、權利義務耐心勸解,慢慢打開了父親的心結。最終,根據趙立梅多方查證的雙方收入支出情況,法院判決小芳父親每月支付撫養費600元直到女兒完成學業,雙方均服判息訴。
2021年趙立梅的案件調撤率最高達到了70%以上,就像她常掛在嘴邊的那句話:“你總把自己當法官,群眾就會把你當外人,你把自己融入老百姓,群眾就會把你當成自家人。”進入法院20多年來的認真與執著,換來的是經辦的3800多起案件,無一超審限案件,無一錯案,無一投訴,無一引發上訪,真正做到原告放心、被告信服、群眾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