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麗富饒的黃河岸邊,晏嬰的故鄉,有一支能征善戰的檢察官隊伍,其中有七尺男兒,也有巾幗英雄,楊芳便是其中的一朵鏗鏘玫瑰。自1999年4月到齊河縣人民檢察院參加工作以來,她先后在辦公室、偵查監督科、民行科、檢察室、刑事執行檢察局、第一檢察部工作。從檢二十年,她干一行、愛一行、鉆一行、精一行,連年被評為院先進工作者,多次被評為市先進工作者;2010年在全省民事行政檢察優秀辦案人評選活動中榮獲“全省十佳辦案人”稱號;2012年被評為“全縣婦女兒童工作先進個人”;2013年被評為“全縣三八紅旗手”和“全縣政法系統先進工作者”,榮獲全市民行檢察優秀辦案人稱號;2014年在全省派駐檢察室業務競賽中榮獲“業務標兵”榮譽稱號,并被德州市院榮記個人三等功;2015被評為齊河縣首屆“十大最美政法干警”;2017年被授予德州市“維護青少年權益先進個人”;2018年被評為“全縣優秀共產黨員”和“十大青年先鋒”;2019年被授予“山東省檢察機關先進個人”稱號。她帶領的宣章檢察室被山東省檢察院榮記集體二等功,獲得全省優秀基層檢察室榮譽稱號,2016年被公安部、民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六部門評為“全國老年人維權先進集體”。
一、潛心學習,打造過硬業務技能。“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每一次工作崗位的調整,對她來說都是一次新的挑戰,為了彌補業務知識的匱乏,快速成長為行家里手,她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時間,學習法律知識,鉆研檢察業務。自費購買了大量的法律業務書籍精心研讀,反復揣摩一個個法律術語,仔細理解一條條法律規范,將報紙刊物上的案例整理成冊,潛心研究,力求精益求精,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就虛心向專家和老干警請教。“勤學如春起之苗,不見其增,日有所長”,功夫不負有心人,持之以恒的學習積累,使她養成了善于學習和勤于思考的習慣,奠定了堅實的理論功底和嫻熟的業務技能,多次代表市院參加全省業務競賽,并先后兩次獲得“全省十佳辦案人”榮譽稱號。
二、忠誠憲法法律,維護公平與正義。工作中,她始終堅持公正執法、嚴格把關,同時又做到了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從事批捕、起訴工作,在罪與非罪之間,嚴把事實關、證據關、法律適用關,做到了無錯無漏;對可捕可不捕,可訴可不訴的盡量不捕、不訴,最大限度的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體現了法律的溫度。在民事行政檢察科工作期間,辦理的多起抗訴和再審檢察建議案件被法院再審改判維護了司法的公平公正;積極開展行政執法監督和督促起訴工作,進一步規范了行政機關依法行政,避免了1000余萬元的國有資產流失;辦理支持起訴案件,有力維護了弱勢群體的權益。辦案數量和質量均得到了市院業務部門的肯定,其中3起案件入選全市精品案件。在派駐宣章檢察室工作期間,成功辦理的宣章屯鎮錢玉村村民因未領到高鐵占地補償款群訪案、大黃鄉政府干部套取高鐵占地補償款案、監督環保所及時整治轄區污染企業及幫扶困難群眾化解社會矛盾等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先后被山東電視臺公共頻道的《檢察官故事》欄目拍攝和有關新聞媒體報道。
三、身先士卒,作青年干警的帶頭人。多年來,楊芳將自己的一腔熱情傾注到檢察事業中,孜孜不倦地奮進與追求。作為一名女同志,總是要面臨家庭與事業的兩難抉擇,但她的選擇始終是以大局為重,無私奉獻。2019年5月份,由于工作調整她成為第一檢察部的部門負責人,面對案多人少、任務繁重、年輕干警多的現狀,她不僅要是一名合格的指揮員,更要是一名出色的戰斗員。她主動辦理大要案和難案,帶頭加班加點,犧牲了周末和節假日的時間,圓滿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采取以老帶新的工作方法,對年輕干警傳、幫、帶,分組辦案,組織聽庭評議、案例討論等活動,幫助同志們迅速提高辦案水平;作為一名員額檢察官,她不僅以身作則承擔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在其他員額檢察官遇到困難時主動伸出援手、提供幫助;有的同志剛參加工作,不熟悉業務,她主動送來業務資料,手把手的傳授工作方法、辦案經驗;有的同志法律文書需要修改、寫法制宣講稿沒有思路,她有求必應,經常為了幫助別人修改文稿加班到深夜;有的同志參加司法考試需要請假,落下的工作由她來主動分擔。在青年干警的心目中,她不僅是作風嚴謹的檢察官,更是親切的知心大姐。
四、清正廉潔,嚴守職業操守。刑事檢察工作經常面臨人情關、金錢關的考驗,要做到執法如山、清廉如水并不容易。在參加工作的二十年里,因為堅持原則,她不知得罪了多少親朋好友,但她從不后悔。她深知,群眾的褒獎是對辛勤工作最好的回報,多少辛苦、委屈,都值。不忘初心,方得始終。作為一名普通的檢察官,她的身上折射出新一代檢察官對黨和人民的絕對忠誠,對檢察事業的無限摯愛,對公平正義的執著追求。她在平凡的崗位上,用堅定的政治品格和扎實的工作作風擔當起法律監督的神圣使命,用無私的奉獻精神和高尚的道德操守譜寫出檢察事業新的壯麗詩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