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至7月1日,由陵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豆某輝、豆某貴等25名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在陵城區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陵城區法院院長耿曙華擔任審判長組成7人合議庭,陵城區檢察院檢察長姜山彤帶領團隊出庭支持公訴,該案采取遠程視頻庭審方式進行。
陵城區檢察院指控,被告人豆某輝自2014年年初開始,在陵城區依托聚鑫賓館及聚鑫投資的門市從事高利放貸,為方便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網羅被告人豆某貴、盛某、柴某某等人隨時差遣,后形成了以豆某輝為首的較為穩定的犯罪組織。該組織人數眾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干成員基本固定,通過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獲取經濟利益,具有較強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活動。該組織及成員共實施違法犯罪50起,涉及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敲詐勒索、破壞生產經營、妨害作證、幫助偽造作證、虛報注冊資本等10項罪名。該黑社會性質組織大肆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嚴重侵害他人的人身和財產權益,嚴重擾亂了陵城區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提請法院依法判處。
本案庭審正值疫情防控期間,為貫徹落實堅持疫情防控和審判執行工作“兩手抓,兩促進”的要求,陵城區法院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通過網絡視頻開庭,全力推進案件的審理進程。此次庭審利用公安專網遠程提審系統進行,法院增加相應設備,司法保障人員派駐看守所進行值庭和技術保障。
為確保庭審有序開展,6月12日至6月19日,法庭組織公訴人、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召開庭前會議,各被告人及辯護人對全案犯罪事實及證據發表了辯解、辯護意見,為案件審理工作如期進行奠定了堅實基礎。
庭審中,公訴人宣讀起訴書,進行舉證質證,對本案的事實、證據、案件定性、量刑情節等發表了公訴意見。通過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和被告人陳述等訴訟環節,法院充分聽取了公訴機關、被告人、辯護人意見,查明案件事實,整個庭審程序條理清晰,高效規范。因涉案人數多、案情復雜、社會影響較大,本案將擇期宣判。
據了解,陵城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該案審判,陵城區政法委牽頭電力、醫療等部門,對庭審應急醫療等相關保障工作進行周密部署。運用智慧法院成果,利用先進的信息化手段進行庭審,既充分保障了當事人的各項訴訟權利和身體健康,又最大限度滿足了疫情防控期間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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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董建新 通訊員|張峰 史付海
編輯|李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