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14時30分,臨邑縣公安局接群眾報警稱在城區洛北春大酒店東側東岳路馬路中央有一名六歲左右的小男孩,疑似走失。
臨邑縣公安局立即指令附近民警趕到現場。民警李斌趕到現場后發現走失的是一名六歲左右的小男孩,雖然手里拿著一部手機,但是手機內沒有卡,也不能提供其家長的信息。期間一名路過的幼兒園老師試著通過發朋友圈來協助民警征集孩子有關線索。民警將小男孩帶回派出所,并再次與指揮中心聯系時獲得一條重要線索,剛剛有群眾報警自己的孩子走丟了。隨即,李斌與報警人張女士取得聯系,14時50分張女士來到城區派出所經現場確認就是自己走丟的孩子。
原來,報警人張女士的孩子今年6歲,當天中午張女士帶著兩個孩子回娘家拜年,期間正當照顧另一個孩子的時候,這個小家伙竟拿著手機從家中走丟,全家四處找人都沒找到,不料很快就接到了民警的電話,令張女士十分欣喜。目前,張女士已帶孩子安全回家。
來源|邑視界
編輯|高紅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