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1月1日
《德州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
正式施行以來
廣大市民朋友自覺遵守有關規定
我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
取得了顯著成效
2022年即將到來
在大家喜迎新年的美好時刻
德州警方鄭重提醒
在《條例》規定的禁放區
依然不能燃放煙花爆竹
請大家嚴格遵守
度過一個安全、祥和的元旦佳節
德州市主城區煙花爆竹禁放區域
德城區所轄各街道辦事處和二屯鎮德濱高速路以南區域
經濟技術開發區所轄區域
運河經濟開發區除趙虎鎮、抬頭寺鎮南外環以南之外所轄區域
陵城區和各縣(市)城區,城區范圍由陵城區和各縣(市)人民政府劃定并公布
違規燃放煙花爆竹 罰!
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地點和時間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如發現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請撥打110電話積極向公安機關舉報,經公安機關查實,將視情給予獎勵。
德州日報新媒體出品
來源|德州公安 編輯|苗欣
審核|朱代軍 終審|尹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