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中心城區違規電動三輪四輪車管理工作公安機關部署大會召開,總結前期中心城區違規電動三輪四輪車管理工作開展情況,為全面做好3月15日中心城區第二階段限行管理區域擴大后的違規電動三輪四輪車管理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確保各項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地落實。
為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凈化道路交通環境,我市發布《德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違規電動三輪四輪車管理的通告》,于2021年11月1日起對違規三輪、四輪車實行限行管理。通過強化源頭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等措施,取得了中心城區涉電動三輪、四輪車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起數同比下降54.5%、死亡人數下降66.7%的良好成績,基本實現限行區域內“管理基本規范、秩序明顯好轉、事故明顯下降、形象顯著提升”的既定目標。
根據要求,自3月15日起,中心城區違規電動三輪四輪車擴大限行區域。針對新一階段的工作,大會要求全市公安部門牢固樹立大局意識,發揮好限行管理“主力軍”作用,各公安分局要發揮主場優勢,強化牽頭引領,積極爭取區政府(管委會)的重視和支持,壓實鄉鎮(街道)責任,組織各村莊(社區)、商超、醫院及企業工廠嚴把進出口,嚴禁違規電動三輪、四輪車出入,確保限行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牢固樹立風險意識,堅持底線思維、問題導向,始終堅持剛柔并濟的工作策略,綜合用好教育警告、行政手段,持續加強路面執法管控力度,形成處罰一例、教育一片的整治效果。要耐心、細致地向群眾做好政策法規的解釋宣講,努力實現整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牢固樹立服務意識,堅持發動群眾、惠及群眾,加強輿論引導、宣傳造勢,營造有利社會氛圍。深入分析違規電動三輪四輪車出行的規律特點,準確把握違規電動三輪四輪車集中的時段路段,堅持多警聯動、囤警街面,持續加強路面執法管控力度,形成嚴管嚴查的強大聲勢。
牢固樹立奉獻意識,堅持“嚴、真、細、實、快”的工作作風,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牢牢守住群眾滿意、社會穩定、執法公正、交通安全等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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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行區域:
東至減河西大道(含)、西至運河大道(含)、南至S516(不含)、北至北外環(不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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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馬樂 編輯|高紅巖
審核|張曉航 終審|朱代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