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連峰
古有崔氏者,德縣人也。善制扒雞,以此為業(yè)。
每日三更起,殺雞凈血,摘去內(nèi)膛,沸水澆燙以去毛皮。雙腿盤起,雙爪插于腹中,兩翅于口中交叉而出,形似“鴨浮水面”。形畢,遂涂抹糖色,入沸油炸至金黃,又置于原鍋老湯,再按比配料二十余種置新湯,武火煮沸,文火保持鹵湯微滾,二時辰后始可出鍋,置涼待沽。成雞外形完整美觀,色澤金黃透紅,肉質(zhì)松軟適口,引眾食客皆搶購之。食后回味無窮,三五日必復(fù)食。但因其工序繁雜,日做雞不逾二十只。
然崔氏性格怪異,令食客皆堂食,禁外帶。眾食客惱其惡規(guī),又惑其雞味獨(dú)特,皆從之。
忽一日,不遠(yuǎn)處一綢緞莊遭竊,盜賊破門入室,卷走錢財布匹若干。知縣大怒,著巡捕房限日破案。眾捕頭遍訪眾鄰,得竊賊模樣,畫影圖形,全城緝拿。
訪拿崔氏處,崔氏曰:“此人系主顧,三日內(nèi)必現(xiàn)身此處。”眾捕頭面面相覷,皆做疑惑狀,然崔氏信誓旦旦,遂著二人喬裝尋常百姓伏于眾食客中。
不出三日,果見一人鬼鬼祟祟,環(huán)顧左右而落座邊角,購扒雞整只,沽酒半升,手撕食之,邊食邊飲,其狀頗酣。捕頭疑之,遂緝拿,果盜賊也。眾人皆奇,審之故。盜賊招曰:“皆因饞此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