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春根
自行車以前叫“腳踏車”。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自行車和手表、縫紉機、收錄機一起,組成流行一時的“三轉一響”。在那個時候,誰家擁有一輛自行車,是件了不得的事,一般人家根本買不起,就算找遍整個莊子,自行車也沒幾輛。記得當時還是小孩子的我,最大的樂趣就是“追車”。
所謂追車,就是追自行車。但凡聽到巷子里有“叮鈴鈴”的自行車鈴聲,我們一幫半大孩子就會跑出去追著看稀奇。如果一輛外莊來的自行車進了莊,從村頭開始,第一個聽到的小伙伴就會一邊沖到巷子里追,一邊大聲喊:“快出來啊!腳踏車來了!快看啊!腳踏車!”一呼百應,我們呼啦啦都跑出家門跟著瘋跑。窄窄的巷子里,自行車跑不快,我們跟在自行車后面穿過一條又一條的巷子,像個尾巴似的緊追不放。等到騎自行車的人轉彎騎到莊后上了大路,我們也累得夠嗆,眼看也追不上了,才擦擦滿頭的汗,悻悻地回家。
讀初中時,自行車慢慢多起來了。當然,我家還是買不起,買自行車,想也不敢想。終于,機會來了。姐姐談了個男朋友,就是本莊的。我的耳朵“尖”,很快就聽說準姐夫買了一輛嶄新的永久牌自行車。于是,鼓起勇氣悄悄和姐姐說:“幫我借來讓我學學唄!”我是悄悄說的,不知咋回事,我媽也悄悄地知道了,一頓罵:“你都不會騎,弄壞了怎么辦?讓你姐怎么交代?你怎么不怕難為情的!”
罵歸罵,說歸說,禁不住我的軟磨硬泡,最終還是同意去借一回,說好了只一次,借來試試,過過癮馬上去還掉。
等姐夫把車騎過來,我也顧不得客氣,急急忙忙推了車就往廣場奔。人生第一次學車,也顧不得科目一了,直接科目二,抬腿就跨,上車就騎,俗稱“死上車”。仗著個子高腿特長,也不學掏杠,兩手抓著自行車手把,雙腳踩著腳踏板只管猛蹬,不管三七二十一,歪歪扭扭往前沖。反正踮起腳可以夠得著地,也不害怕。說來也怪,那天的我如有神助,廣場上左三圈右三圈,來來去去幾個回合,不大一會就學會了,總共不過個把小時。
初中畢業后,因為家庭條件的原因,我選擇了放棄讀書出去打工。因為借住在表姐家,離工廠比較遠,步行一段日子后確實吃不消,只好花三十元錢買了一輛“二手車”。這輛車除了車鈴不響,哪都響,前剎后剎都沒有,鏈條罩殼都掉了,但是它和我相依相伴兩年多,直到后來買了新車,把這“老伙計”拿去賣廢品,還賣了十元錢。
買的新車,當然還是自行車。畢竟幾百塊錢買來的,非常愛惜,上班前擦一遍,下班后擦一遍,天好我騎它,逢到下雨天路上泥濘就是它騎我。誰曾想,還沒三個月呢,有一天下班到車棚一看,傻眼了,鎖得好好的自行車不見了。那時候沒有監控,沒有找回自行車,我傷心了許久。
一晃多少年過去了,自行車早就沒再騎過,但是記憶中的自行車,和那些年的往事一起,總在心間。尤其是當年學騎車的情景,恍如昨日:只要腳踏實地,就不要畏懼,只管向前看往前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