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州新聞網訊(通訊員 張凱)2月10日,臨邑縣人民政府印發通知,決定自即日起啟用“臨邑縣人民政府行政復議專用章”。在行政復議應訴活動中,行政復議專用章與縣政府印章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主要適用于縣政府行政復議告知、受理通知、中止、終止、延期、恢復審查、申請轉送、第三人參加復議通知、行政復議決定書、提出答復通知、停止執行通知、不予受理通知、責令履行等行政復議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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