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記者 王倩倩 通訊員 王培培)近日,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出臺2016年縣市區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方案。與以往年度綜合督導評估不同,2016年對縣市區教育工作的督導評估按照“1+3”模式進行,即綜合督導加3個專項督導。
綜合督導評估方案設3項一級指標,7項二級指標,總分100分,內容包括學校建設工作、基礎教育綜合改革和教育質量。專項督導評估包括職業教育、學前教育和學校管理3項,分別計100分。綜合督導由政府教育督導室組織進行,專項督導由牽頭科室和督導室組織實施,運用隨機抽查和驗證法對各縣市區相關工作進行評價。綜合與專項相結合的督導模式,將督導內容有效整合,既全面又突出重點,同時有利于減輕基層迎檢負擔。
督導結束后,綜合督導與專項督導單獨計分,分別通報;結果報送市政府和市委考評辦,作為2016年我市對縣市區科學發展觀考評(教育部分)的依據和全市教育系統表彰獎勵、評先樹優的依據;同時,督導評估結果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