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11月28日,武城縣完善《談話函詢工作細則》,抓早抓小抓苗頭,將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落細落實。
通過定類、定級、定情形,嚴格篩選甄別談話函詢對象,做到標準清楚,應談盡談。將談話分為提醒談話、廉政談話、誡勉談話、信訪談話。根據問題處于苗頭性、傾向性,輕微且未造成相應后果,問題確定但尚未達到紀律處分程序等不同狀態,確定談話類別。
建立分級分層談話機制,規定談話主體的責任和任務,明確縣委、縣政府主要負責人,縣委、縣政府分管領導,單位黨委(黨組)書記、單位確定的適當談話人逐級對鎮街、部門單位黨政主要領導,其他縣管領導干部,單位中層干部、所屬機構主要負責人和單位其他人員,進行“一對一”“面對面”約談。
明確實施談話范圍,規定履行“兩個責任”和落實黨風廉潔建設責任制不到位、檢查考核或評議較差,不嚴格遵守廉潔自律要求、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上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等情形。
明確反映問題過于籠統或難以查證核實的,可實施函詢。截至目前,共開展談話函詢36人,其中,信訪談話1人,誡勉談話18人,提醒談話4人,廉政談話6人,函詢7人。(通訊員杜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