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 7月17日晚,平原縣一小伙醉酒駕駛摩托車,在撞傷路人后想要“私了”,雙方因沒談攏便報了警。不久民警到達現場后,這位小伙不但不配合工作,在大鬧現場之時居然咬傷了執(zhí)勤民警的胳膊。
17日晚8時左右,在平原縣恩城鎮(zhèn)街頭,沿街擺攤的李某夫婦正在收攤兒,這時一輛摩托車飛速開了過來將李某的腿部撞傷,并撞到了正常行駛的一輛電動三輪車。事故發(fā)生后,騎摩托車的小伙與李某夫婦進行協商,因沒有協商一致,李某夫婦便報了警。
數分鐘后民警趕到了現場,民警上前詢問事故經過,不料這位小伙根本不配合民警的詢問,沖民警嚷道:我說了要私了,“ 沒事了,有什么事兒我自己擔著。”
詢問中,小伙自己承認喝了酒,確實是在躲車過程中不小心把人撞傷。
見小伙極不配合,民警準備將其帶離做進一步處理。而就當民警準備上警車時,不料小伙拼力抵抗,大呼“交警打人了”,并趁民警不備,一口咬住了一位民警的胳膊。
回到中隊后,民警利用酒精檢測儀進行呼氣檢測,結果顯示小伙體內酒精含量達到了248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隨后,民警將其帶到醫(yī)院進行了抽血檢測。
經詢問,小伙姓朱,是平原縣某村人。當天他到各處收糧食累了一天,原本中午就喝了點啤酒,晚上又被朋友叫去喝了大約半斤白酒。當晚,他借著酒勁兒就將安全拋之腦后,騎摩托車行至恩城鎮(zhèn)中心街路口時因車速過快,在躲閃其它車輛時,不小心將車開上了路牙石上,撞傷了人。
目前,朱某已被送進德州市看守所,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孫良玉通訊員張文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