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記者董建新通訊員孫鑫)近日,德城區法院審判監督庭法官傅雯在黃河涯鎮岳高鋪村成功調解一起勞務責任糾紛案,兩位行動不便的古稀老人最終達成了調解協議,并即時過付,握手言和。
原來,岳高鋪村李某常年在村里承包小型建筑工程,同村村民張某跟隨李某干活多年。2016年,張某在某次施工時不慎摔傷,醫療費全部由自己墊付。事后,張某多次找李某討要醫療費,李某均不予理睬,無奈張某來到德城區法院起訴李某賠償各項費用。該院依法作出判決后,李某不服,向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案件經再審審理后,裁定發回德城區法院重審。
傅雯接到該案后,馬上開始查閱卷宗了解案情,并多次致電當事人,希望雙方能來法院調解,但是雙方接到電話后均表示拒絕,堅持要求開庭審判。兩位70多歲的老人,不僅年紀大,兒女也不在身邊,實在不方便從黃河涯鎮趕到德城區法院開庭,這讓傅雯犯了難。
為了方便兩位老人訴訟,盡快審結此案,傅雯一方面協調黃河涯法庭排期備用,另一方面聯系岳高鋪村黨支部書記張家福,邀請他一起實地調解糾紛。
3月29日,一場調解會在岳高鋪村村委會舉行。“今天借村委會的地方,我和張家福書記一起跟您兩位聊聊天。 ”傅雯一邊聊著家常,一邊對雙方當事人進行面對面調解。“我們非常同情你的遭遇,可考慮到李某家的經濟狀況,你要求的賠償數額他實現不了呀。 ”
“你們認識這么多年,張某跟著你干活摔傷,按理兒你是不是該補償他? ”
不知不覺,2個小時過去了,傅雯解決糾紛的誠心、耐心讓涉案雙方的固執有了松動。傅雯趁熱打鐵,建議兩人達成調解協議,由她現場簽署生效。最終,李某同意賠償張某各項損失共計10000元,原告對被告表示諒解,不再起訴。傅雯當場為他們出具了調解書,李某和張某在送達回證上簽字后,對法官不辭辛苦到村里解決糾紛表示感激。
“這件案子僵持好久了,雙方矛盾很大,村里曾經多次調解也沒成功,你們法官把調解現場搬到群眾家門口,真是解決了我們的大難題。 ”張家福說。
今年以來,德城區法院積極推進“分調裁”機制改革,充分發揮律師調解、人民調解和基層組織調解優勢,構建大調解和速裁格局,深化為民理念,強化便民措施,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