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 7月3日,記者從市物價局獲悉,《德州市城鎮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監管規則(試行)》(以下簡稱《規則》)印發,城鎮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每3年校核調整一次。這也是我市首次針對城鎮管道天然氣配氣環節出臺的監管規則。《規則》自2018年7月1日起試行,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
據了解,城鎮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以下簡稱配氣價格)是指城鎮管道燃氣經營企業在經營范圍內通過公共燃氣管網系統向用戶提供天然氣配氣服務的價格,不包括燃氣企業之間的管道運輸價格。
城鎮配氣管網是管道燃氣產業鏈的“最后一公里”,具有自然壟斷屬性,屬于重要的公用事業,關系社會民生,其價格應由政府嚴格監管。《規則》的出臺確定了我市配氣價格實行政府定價,分級管理,按照“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則,配氣價格校核調整過程中,如果測算的價格水平過高或調整幅度過大時,價格主管部門可綜合考慮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城鎮燃氣經營企業實際運行情況和用戶承受能力等因素,設置一定過渡期,逐步調整到位,避免價格過高和大幅波動。對應調未調產生的收入差額,分攤到未來年度進行補償或扣減。
同時《規則》要求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和調整配氣價格,要通過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配氣價格水平和相關依據,確保合法合規和公開公正透明。城鎮管道燃氣經營企業提出定調價建議,要通過企業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成本等相關信息,擴大公眾參與范圍,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編輯、記者 石秀秀 通訊員 湯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