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八點半,剛到上班時間,我和同事便來到被巡察單位的辦公室門口。按照安排,我們今天的任務是暗訪考勤情況,順便核實一份資料的真實性。
走進辦公室一瞧,總共4個人,提水剛回來的,正打掃衛生的,人員一個不差,看來這個單位工作紀律還是不錯的。
“張主任,麻煩你把這份清單中的文件再找一下。 ”給辦公室主任說明來意后,她很熱情的接待了我們。
等待的時間,我想起之前的一個談話細節,為了核實一份局長辦公會的會議記錄,我讓張主任提供平時用的工作筆記。在征得她的同意后,我在她辦公桌上找到一本舊的筆記本,筆記本上密密麻麻都是數字,像流水賬,看完我有些失望,不是我要找的東西。
“本子上記的是什么? ”合上本子后我問道。
“干辦公室主任之前我做過出納,這是現金日記賬。 ”她隨口答道。
“這個筆記本我可以帶走嗎? ”拿到我要的文件,起身離開時,我又看了一眼那本筆記本,暗想:會不會對財務組有價值呢?
“當然可以,不過我得先看看有沒有記錄私人的東西。 ”然后她打開本子仔細翻看,確定沒有問題后,遞給了我。
“給你,我捎回來的,看看有用嗎?”回到單位我把本子遞給財務組的小宋,小宋雖然年齡不大,卻是個“老”審計。
“太棒了。每個做出納的都有這種現金日記賬本,但是一般都不會交給我們,里面記錄的可都是真事,姐,你能拿回來真是太好了! ”沒想到他反應這么強烈,如獲至寶一樣。
小宋很快就看完了筆記本,并發現了兩條線索:給單位某科員發放信息獎勵500元;為出差人員購買箱包400多元。得到線索后,我們趕緊與該單位進行談話,并且一一核實,最終確認這兩項都屬于違規行為。
海不擇溪流,故能成其大;山不拒細壤,方能成其高。當巡察干部就得把注重細節培養成一種習慣,將小事做細做實,在工作中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才能真正發揮巡察利劍作用。
□孫靜靜(禹城市委第三巡察組副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