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記者 石秀秀)記者從市工商局獲悉,為放寬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德州市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7月20日截止。
辦法指出,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或備案實行申報制,申請人需提交對住所(經營場所)享有使用權的合法證明。登記機關對申請材料實行形式審查,不對其產權權屬、使用功能及法定用途進行實質性審查。市場主體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同時對市場主體使用住宅作為住所(經營場所)及經營范圍提出明確規定。辦法要求,首先要符合《物權法》相關規定、取得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遵守法律、法規及管理規約。經營范圍主要限定在市場主體辦公以及從事電子商務、軟件開發、管理咨詢、設計策劃、文化創意和服務外包等活動;不得影響居民的正常生活,不得從事制造業、娛樂業、住宿和餐飲業、醫療、培訓、危險化學品、重污染行業等存在安全生產隱患,危害公共安全、生命財產安全和影響居民生活的經營活動。
市民可在德州市政府門戶網站查看征求意見稿全文,若有意見,可將書面意見寄送德州市德城區德興中大道1128號德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發送電子郵件到指 定 郵 箱 :dzsgsjzcj@163.com, 聯 系 電 話 :0534-230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