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記者 王志強 通訊員 劉敏 李亞哲)7月2日,記者在樂陵市審計局見到李一凡時,身為市審計局辦公室主任的她正在總結我市試點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經驗。
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是對離任干部算一筆“生態賬”。去年下半年,市審計局在省審計廳、德州市審計局的統一部署下,選取花園鎮作為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結合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對該鎮原黨委書記任期內履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情況開展審計試點。
20多頁的生態賬本,記錄了花園鎮原黨委書記任期內轄區生態環境質量的變化,也包括執行中央生態文明建設方針政策、遵守環保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相關資金征管用等情況。
這次“大考”,市審計局結合本地資源環境稟賦特點和地方特色,選取重點因地制宜進行審計,摸清被審計領導干部任期內主要自然資源資產實物量和生態環境質量狀況變化情況,揭示資源環境領域存在的問題,查處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為離任者和班子成員提了醒。“今后要更有生態意識,對待自然資源不能亂作為、胡作為。 ”花園鎮現任領導說。“你上任時,這里有多少家底;你離任時,又留下多少家底? ”市審計局局長孟國柱表示,離任審計就是要展現干部任職前后自然資源及生態環境質量變化狀況,曬出自然資源“家底”,算好地方“自然資源賬”。
將自然資源資產納入領導干部離任審計,在我市是全新的舉措,此前只有經濟責任審計。引入自然資源資產審計,使得領導干部進行重大決定時會更充分考慮生態因素。
李一凡介紹,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內容包括審計開發或建設中投入的資金,以及產生的經濟收益;審計自然資源管理和保護的狀況;審計自然資源資產的剩余價值;審計是否存在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在具體試點中主要涉及6個方面:貫徹執行中央生態文明建設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遵守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重大決策、完成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目標、履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監督責任、組織自然資源資產和生態環境保護相關資金征管用和項目建設運行情況。“今后,我們將按照上級安排,以自然資源資產實物量和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為基礎,開展鎮級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逐步常態化,重點審計和評價領導干部貫徹上級路線方針政策、遵守法律法規、作出重大決策、完成目標任務、履行監督責任等方面情況,推動領導干部切實履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 ”孟國柱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