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橫道預告標線
“禮讓行人”字樣和停止線
為提示機動車駕駛人在斑馬線前停車讓行
本報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孫良玉通訊員張亞磊于潘蕾攝影報道)
8月26日,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在市區東風路、湖濱大道等11處地面斑馬線前噴涂“文明行車,禮讓行人”標識,提示駕駛人在斑馬線前要停車禮讓行人,同時在斑馬線前來車方向按照國標施劃菱形交通標線(人行橫道預告標線)和停止線。
“機動車行經斑馬線前時應當主動避讓在斑馬線上的行人,但是行人也要有意識地去遵守交通規則。目前,在過馬路時不按斑馬線的標識行走,不按信號燈指示行走,隨意穿行的現象仍然存在。”交警直屬一大隊副大隊長崔永新表示,城區交通設施的改進是為了呼吁廣大市民文明行車、文明過馬路,這需要廣大交通參與者共同參與,行成車讓人、人讓車,文明出行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
據悉,此次公安交警部門分別在以下11處路段施劃禮讓行人提示標線標語:湖濱大道上有三嶺市場路段、十三局東區西門路段、喜儷園大酒店路段三處;東風路上有移動公司路段、電業局路段東側、青少年宮西側路段、人民公園北門路段四處;十三局路口(東風路與湖濱大道交叉口)四處。
公安交警部門提醒廣大市民,行人過馬路時一定要走人行橫道,千萬不要翻越欄桿或橫穿馬路通過。同時,提醒廣大機動車駕駛員,行經人行橫道時一定要減速,遇到行人正在通過馬路的時候,一定要停車讓行,確保行人安全通過。如機動車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則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條第一款規定,公安交警部門將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規定,對機動車駕駛人處50元罰款、駕駛證記3分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