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
日前,慶云法院收到一封特殊的起訴書,七旬的劉某以“感情不和”為由提出訴訟離婚。針對案件的特殊性,法院通過引入家事調解員,將家事調解員、當事人子女聚在一起開庭,將對抗辯論式庭審變為調解、修復相結合的庭審模式,最終老兩口重歸于好。
劉某與丈夫結婚已有40多年,可是兩人性格都非常倔強,即便已到古稀之年,兩人還是矛盾糾紛不斷。在最近幾次爭執中,劉某提出離婚,并將老伴訴上法院。
為最大程度緩解夫妻雙方對立情緒,法院決定將調解作為家事糾紛的首要處理方式,通過建立家事糾紛行政調解組織,設置一定時限的離婚冷靜期,指派專業社會工作者加入司法輔助團隊進行家事調查和調解。法官將家事調解員、當事人子女聚在一起開庭,當庭向原被告進行勸解,緩和了雙方情緒,在多方的共同努力勸解下,最終劉某撤訴,老兩口重歸于好。
據了解,今年以來,慶云縣法院受理家事案件524件,結案481件,通過多元化途徑調解家事糾紛,調解撤訴366件,調撤率達76%。(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 俞榮 通訊員 王健)